我是钛白粉厂操作工,在1月20日上午,在生产操作中停泵后忘记将阀门关闭,造成钛液漫溢,发现后立即关闭阀门,漫溢时间约两分钟左右。之后继续工作,公司领导发现我携带手机,从我身上搜出手机拿走,下午开事故分析会,领导问我是怎么造成漫溢的,我回答是停泵后忘记将阀门。随后让我交了工作牌让我回家,等候处理通知,一天后下发通知说因为漫溢,造成部分钛液流失,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,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,用手机看小说,再次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应得规章制度,作出除名处理,同事解除劳动合同。
我是该公司的无限期合同工,我多次和公司解释交涉并商量协商解决,但公司还是维持原处理。
我想知道这样公司合法吗?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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